“这就是你们要找的鬼啦。”
黑无常坐在我床上,很顺手地从我桌上拿起一罐没开封的可乐。
“是啊,我想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。”
林小姐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,对我们的话语丝毫没有反应。
“一般来说有两种情况,一是她忘记了凶手是谁,二是她根本不认识凶手。不过现在两种都有可能。”
胡子越说。
“如果两位是想找出真凶,那得要加紧脚步了。”白无常突然开口:
“这位姑娘现在只是因执念未了而无法投胎,若再放着不管,将成为真正的厉鬼。到时可就不只是向凶手复仇那么简单,我们有权将她带往地府受刑,甚至不得超生。”
我一惊,不会吧?生前那么温柔的林小姐,要是因为变成厉鬼而受刑,那可有多痛苦、多冤枉啊!
“那,林小姐还有多久会变成厉鬼?”
“大概……”黑无常从袖口拿出一本破烂的小册子,翻找了一下:“最多再撑三天。”
三天!听见这个数字,我跟胡子越都倒抽了一口气,这不就是我跟男子约定的日子吗!这下还真没有理由怠慢了,以我的生命和林小姐的来生作为赌注,怎么想都得赢才行。
黑白无常给了我们精神上的打气就匆匆离开了,而林小姐则被留在了宿舍里。
我这才有机会近距离看看林小姐的样子,我发现她的手指甲参差不齐,像狗啃的一样难看,头发似乎也有个地方特别短,应该是被剪掉的。爱干净的林小姐绝对不可能让自己变成这样,说明应该是凶手剪的。
为什么要把她的指甲和头发剪掉呢?胡子越想了下,说这貌似是很久以前,于黑道杀手之间流传的一个偏方,说只要剪掉死者的指甲和头发,就等于死无全尸,死者也会因此忘记凶手是谁而无法复仇。
会知道这么冷僻的招,说明了凶手是个很迷信的人,而且恐怕他身上的命不只一条。
“如果是临时起意动手,应该不会那么细心地还去剪指甲,所以可以排除不是小偷。”
胡子越边跟网友对战边分析情况。
“所以这是谋杀罗?那我们要怎么找凶手啊?”
我把黑无常喝完的可乐罐压扁,丢进垃圾桶。
“我怎么知道?”
“你不是最喜欢推理了吗?总该有个概念吧。”
“开啥玩笑,就这点线索能叫推理吗?好歹先列出几个嫌疑人之类的呗,当我神啊?”
胡子越躺在床上翻了个身,手上的游戏没有停过。
我想想也对,可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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